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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锅炉的安全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7.06.29 新闻来源:镇江金能锅炉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1、锅炉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质量合格证明。
 2、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的单位应当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太阳能电池板、太阳能、太阳能路灯、太阳能发电、光伏发电设备安装维修资格证书,方可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

 3、锅炉安装、维修、改造的验收。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向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锅炉的水压试验和安装监检。合格后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整体验收。
 4、锅炉的注册登记。锅炉验收后,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填写《锅炉(普查)注册登记表》,到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并申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登记证》。

生物质锅炉的安全注意事项


 5、锅炉的运行。锅炉运行必须由经培训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持证人员操作,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八项制度、六项记录。
 6、生物质锅炉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7、严禁将常压锅炉安装为承压锅炉使用。严禁使用水位计、安全阀、压力表三大安全附件不全的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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