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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燃气供应不足时生物质成型燃料可做替代燃料

发布时间:2014.03.20 新闻来源:镇江金能锅炉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据了解,广州市南沙区决定划定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禁新建高污染燃料设施。其中2014年12月31日前,所有4蒸吨/小时(含本数)以下、使用8年以上的4蒸吨/小时(不含本数)—10蒸吨/小时(不含本数)燃煤(重油)工业锅炉;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使用不足8年的4蒸吨/小时(不含本数)—10蒸吨/小时(不含本数)、10蒸吨/小时(含本数)以上20蒸吨/小时以下(不含本数)、20蒸吨以上且启用时间在2000年以前的燃煤(重油)工业锅炉;2017年12月31日前:其他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

  据悉,在燃气供应不能满足需求时,生物质成型燃料可有条件地作为一种替代燃料,但须完善审批手续,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使用配套的专用燃烧设备并加装除尘设施,污染物排放浓度要低于现行锅炉排放标准中气态燃料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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